學校簡介
招生簡章 更多
-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一研究院2012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023-02-01
-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一研究院201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023-02-01
-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一研究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023-02-01
-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一研究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簡章 2023-02-01
-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一研究院201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2023-02-01
-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一研究院2015年碩士研究生推免工作章程 2023-02-01
分數(shù)線 更多
招生年份 | 門類 | 專業(yè)名稱 | 總分 | 英語 | 政治 | 科目一 | 科目二 | 專項計劃 |
---|---|---|---|---|---|---|---|---|
2017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84 | 37 | 74 | - | - | 無 |
2016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65 | 78 | 39 | - | - | 無 |
2015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50 | - | - | - | - | 無 |
2017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84 | 37 | 74 | - | - | 無 |
2016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65 | 78 | 39 | - | - | 無 |
2015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50 | - | - | - | - | 無 |
2017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200 | 60 | 110 | - | - | 無 |
2016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80 | 68 | 34 | - | - | 無 |
2015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55 | 35 | 70 | - | - | 無 |
2017 | 管理學 | 工商管理碩士 | 160 | 34 | 84 | - | - | 無 |
報錄比 更多
年份 | 院系 | 專業(yè) | 專業(yè)代碼 | 招生人數(shù) | 報考人數(shù) | 錄取人數(shù) | 報錄比 |
---|---|---|---|---|---|---|---|
2019 | 嶺南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335 | - | - | 0 |
2019 | 嶺南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41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會計碩士 | 125300 | 3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會計碩士 | 125300 | 4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27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4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120100 | 72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 | 120200 | 6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項目管理 | 85239 | 2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物流工程 | 85240 | 10 | - | - | 0 |
學費 更多
招生年份 | 院系 | 一級學科 | 專業(yè)名稱 | 專業(yè)代碼 | 招生類別 | 學費/單位 | 學制 |
---|---|---|---|---|---|---|---|
2019 | 政治學院 | 教育碩士 | 學科教學(思政) | 45102 | 非全日制 | 11萬元/年 | 1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會計碩士 | 會計碩士 | 125300 | 非全日制 | 7.5萬元/年 | 2.5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會計碩士 | 會計碩士 | 125300 | 全日制 | 6.5萬元/年 | 2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工程管理碩士 | 工程管理碩士 | 125600 | 非全日制 | 10萬元/年 | 2.5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工程管理碩士 | 工程管理碩士 | 125600 | 全日制 | 8萬元/年 | 2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工業(yè)工程 | 85236 | 非全日制 | 0.8萬元/年 | 3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工業(yè)工程 | 85236 | 全日制 | 0.6萬元/年 | 2.5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項目管理 | 85239 | 非全日制 | 0.8萬元/年 | 3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項目管理 | 85239 | 全日制 | 0.6萬元/年 | 2.5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物流工程 | 85240 | 非全日制 | 0.8萬元/年 | 3年 |
考研大綱 更多
-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一研究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課復習范圍和參考書 2023-02-01
復試信息 更多
- 十五所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信息 2023-02-01
- 火箭院2018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信息 2023-02-01
- [調劑信息]703所2018年碩士研究生調劑信息 2023-02-01
-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一研究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辦法 2023-02-01
-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一研究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信息 2023-02-01
調劑信息 更多
-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十一研究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調劑信息 2023-02-01
考試安排 更多
暫無數(shù)據
推免政策 更多
暫無數(sh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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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一研究院2013年攻讀碩士學位研究生 202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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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數(shù)線
查詢
招生年份 | 門類 | 專業(yè)名稱 | 總分 | 英語 | 政治 | 科目一 | 科目二 | 專項計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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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84 | 37 | 74 | - | - | 無 |
2016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65 | 78 | 39 | - | - | 無 |
2015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50 | - | - | - | - | 無 |
2017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84 | 37 | 74 | - | - | 無 |
2016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65 | 78 | 39 | - | - | 無 |
2015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50 | - | - | - | - | 無 |
2017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200 | 60 | 110 | - | - | 無 |
2016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80 | 68 | 34 | - | - | 無 |
2015 | 管理學 | 會計碩士 | 155 | 35 | 70 | - | - | 無 |
2017 | 管理學 | 工商管理碩士 | 160 | 34 | 84 | - | - | 無 |
報錄比
查詢
年份 | 院系 | 專業(yè) | 專業(yè)代碼 | 招生人數(shù) | 報考人數(shù) | 錄取人數(shù) | 報錄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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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嶺南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335 | - | - | 0 |
2019 | 嶺南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41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會計碩士 | 125300 | 3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會計碩士 | 125300 | 4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27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MBA) | 工商管理碩士 | 125100 | 4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管理科學與工程 | 120100 | 72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工商管理 | 120200 | 60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項目管理 | 85239 | 2 | - | - | 0 |
2019 | 管理學院 | 物流工程 | 85240 | 10 | - | - | 0 |
學費
查詢
招生年份 | 院系 | 一級學科 | 專業(yè)名稱 | 專業(yè)代碼 | 招生類別 | 學費/單位 | 學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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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政治學院 | 教育碩士 | 學科教學(思政) | 45102 | 非全日制 | 11萬元/年 | 1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會計碩士 | 會計碩士 | 125300 | 非全日制 | 7.5萬元/年 | 2.5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會計碩士 | 會計碩士 | 125300 | 全日制 | 6.5萬元/年 | 2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工程管理碩士 | 工程管理碩士 | 125600 | 非全日制 | 10萬元/年 | 2.5年 |
2019 | 管理學院 | 工程管理碩士 | 工程管理碩士 | 125600 | 全日制 | 8萬元/年 | 2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工業(yè)工程 | 85236 | 非全日制 | 0.8萬元/年 | 3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工業(yè)工程 | 85236 | 全日制 | 0.6萬元/年 | 2.5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項目管理 | 85239 | 非全日制 | 0.8萬元/年 | 3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項目管理 | 85239 | 全日制 | 0.6萬元/年 | 2.5年 |
2019 | 工商管理學院 | 工程碩士 | 物流工程 | 85240 | 非全日制 | 0.8萬元/年 | 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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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一研究院2017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專業(yè)課復習范圍和參考書 2023-02-01
復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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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一研究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辦法
復試工作是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進一步考察考生綜合素質和能力的重要環(huán)節(jié),是選拔合格人才的重要依據。為做好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一研究院(以下簡稱“一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優(yōu)化復試結構,進一步提高招生選拔質量,深入推進信息公開,不斷加強監(jiān)督管理,切實嚴明招生紀律,確保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科學公正、規(guī)范透明。根據《教育部關于印發(fā)<2016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的通知》(教學〔2015〕9號)以及《北京教育考試院關于做好2016年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補充意見》的要求,結合一院實際,現(xiàn)將一院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安排如下:
一、招生工作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2.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試、考察方式方法,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生源質量。
3.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素養(yǎng)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xiàn),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yè)表現(xiàn)和潛在能力素質。
4.堅持客觀評價。對復試成績進行量化考核,綜合素質考核也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二、復試組織管理
一院共有17個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參加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包括:一部、研究發(fā)展中心、戰(zhàn)術武器事業(yè)部、10所、12所、14所、15所、18所、19所、702所、703所、102所、11所、101所、13所、704所、772所。
成立由研究生院院長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院屬各培養(yǎng)單位主管領導和院紀檢監(jiān)察部領導組成,負責一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負責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復議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由研究生院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執(zhí)行招生工作的相關決定,制訂一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負責組織協(xié)調各培養(yǎng)單位招生錄取工作,負責審核各培養(yǎng)單位擬錄取名單。
各培養(yǎng)單位成立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由單位主要領導牽頭,在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制定本單位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綜合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復試成員由本單位主管領導、相關研究室領導、導師和專家、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業(yè)務部門和紀檢監(jiān)查部門人員組成,人數(shù)在5人以上(含5人),負責研究生復試的具體實施工作,且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全程參與到研究生復試工作中。
三、復試準備工作
1、復試培訓
研究生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將于復試前對各培養(yǎng)單位復試小組組長及分管研究生工作的人員進行復試培訓,組織學習復試工作辦法,明確復試原則、復試程序、復試要求。各培養(yǎng)單位復試小組組長及分管研究生工作的人員應在正式復試之前對復試小組成員進行相同內容的培訓。
2、對參加復試考生資格審查的工作程序和辦法
各培養(yǎng)單位要明確進入復試的資格條件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并通知到考生本人。要嚴格查驗復試考生的“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交驗學生證,入學時交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獲獎情況等材料原件。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培養(yǎng)單位應要求考生在4月底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各培養(yǎng)單位還應通過《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等資料,或通過函調、外調等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誠信和品德進行考核。經檢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或提供虛假材料者,不予錄取。
四、進入復試最低初試分數(shù)線
1、一志愿考生。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研究發(fā)展中心)≥305分;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戰(zhàn)術武器事業(yè)部)≥315分;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10所)≥320分;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11所)≥300分;
控制科學與工程(12所)≥330分;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12所)≥310分;
控制科學與工程(13所)≥310分;
儀器科學與技術(13所)≥310分;
機械工程(18所)≥300分;
工程力學(702所)≥325分;
材料科學與工程(703所)≥310分;
儀器科學與技術(704所)≥310分;
電子科學與技術(772所)≥300分;
以上專業(yè)單科達到國家A區(qū)相應單科復試分數(shù)線。
2、調劑考生。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研究發(fā)展中心)≥320分;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戰(zhàn)術武器事業(yè)部)≥340分;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10所)≥330分;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11所)≥300分;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12所)≥310分;
控制科學與工程(13所)≥310分;
儀器科學與技術(13所)≥310分;
兵器科學與技術(15所)≥330分;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19所)≥310分;
制冷及低溫工程(101所)≥310分;
儀器科學與技術(102所)≥320分;
工程力學(702所)≥325分;
材料科學與工程(703所)≥310分;
儀器科學與技術(704所)≥310分;
電子科學與技術(772所)≥300分;
以上專業(yè)單科達到國家A區(qū)相應單科復試分數(shù)線。
3、對于沒有進入復試但符合調劑條件的一志愿考生,各培養(yǎng)單位應盡快通知其參加其他招生單位調劑,不得擅自向其做出后期追加計劃錄取的承諾。
五、調劑
1、調劑基本條件
⑴須符合我院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⑵初試成績符合一院復試分數(shù)線的要求。
⑶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⑷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必須相同。
2、有關調劑工作程序
⑴各培養(yǎng)單位應在研招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調劑系統(tǒng)”)中及時公布、調整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積極利用該系統(tǒng)做好調劑工作。
⑵調劑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并統(tǒng)一辦理相關手續(xù)。研招辦將根據考生調劑申請和調入單位接收函寄送考生試卷等相關材料,相關材料不得由學生個人攜帶。
⑶接收外單位、其他院系(所)、其他專業(y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調劑,否則無效。
⑷考生可登錄“調劑系統(tǒng)”申請調劑到一院相關培養(yǎng)單位,各培養(yǎng)單位需及時通知符合復試條件考生來院復試,復試合格考生將在系統(tǒng)中確認擬錄取身份。
六、復試的主要方式及要求
1、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必須經過復試并且復試合格。各培養(yǎng)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自行確定等額或差額復試方案(差額比例一般在120%左右)。
2、總體復試工作應于4月中旬完成,各專業(yè)具體復試時間和地點由培養(yǎng)單位自行確定,向研究生院備案后可組織實施。培養(yǎng)單位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供的本人聯(lián)系方式,向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如果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化,請考生直接與培養(yǎng)單位聯(lián)系。
3、復試考核方法
復試考核辦法按照《一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評分表》(以下簡稱《評分表》)規(guī)定的內容進行。具體復試內容為獲獎情況、專業(yè)基礎知識、素質測評、外語測試和面試五部分。復試采取百分制,其中考生在學期間獲獎及論文、專利情況占10分;專業(yè)基礎知識10分,采取筆試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對相關專業(yè)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和運用能力;素質測評10分,由研究生院統(tǒng)一組織命題;英語能力20分,可采取聽力10分和口語測試10分,也可采取筆試和口試相結合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聽說能力和寫作能力,由各培養(yǎng)單位自行命題;面試50分,由復試小組對學生進行專業(yè)知識及綜合素質考察;各培養(yǎng)單位應作好復試記錄,填寫《評分表》和《2016年度研究生復試登記表》并存檔。
4、復試成績的評定方法:各培養(yǎng)單位招生人員在認真核查考生提供的基本信息的基礎上,確認考生獲獎及論文專利得分;專業(yè)基礎知識、素質測評和外語測試由各培養(yǎng)單位自行組織并指定專人按照參考答案進行判分;面試由復試小組對考生進行綜合評分。評分辦法為:復試小組成員分別對考生打分,然后計算算術平均值;最后將所有項目得分相加,確定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應通知到考生本人。
5、初試、復試的權重分配: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將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進行計算后,確定考生最后得分,擇優(yōu)錄取。
計算公式:總分=×60分+×40分
6、復試須全程錄像。
七、錄取
1、對于提供虛假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以及其他不具備培養(yǎng)條件者不予錄取,后期發(fā)現(xiàn)已錄取的將取消錄取資格。
2、各培養(yǎng)單位最終擬錄取名單應于4月15日之前上報至研究生院審批,上報名單加蓋單位主管部門公章,未審批前不得對考生做出錄取的承諾;擬錄取名單在一院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后,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報考試院研招辦進行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
3、各培養(yǎng)單位應制訂復試、錄取工作預案,建立快速反應機制,要及時調查處理考生的投訴和舉報,妥善處理好復試、錄取環(huán)節(jié)的爭議。
4、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信息公布
一院招生計劃、復試工作辦法、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將在一院網站http://www.calt.com和“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向考生公布,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九、各培養(yǎng)單位聯(lián)系電話
一部:010-68381937
研究發(fā)展中心:010-68198673
戰(zhàn)術武器事業(yè)部:010-68198945
10所:010-88522954
11所:010-68382233
12所:010-68385525
13所:010-68388949
14所:010-68384428
15所:010-68382768
18所:010-88520130
19所:010-68383063
101所:010-68374460
102所:010-68383636
702所:010-68383133
703所:010-68383321
704所:010-88105599
772所:010-67968115-6108
十、復試工作監(jiān)督舉報電話
一院研究生院監(jiān)督電話:010-68198919
北京教育考試院監(jiān)督電話:010-82837456
一、招生工作原則
1.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2.堅持科學選拔。積極探索并遵循高層次專業(yè)人才選拔規(guī)律,采用多樣化的考試、考察方式方法,堅持“按需招生、德智體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寧缺毋濫”的原則。確保生源質量。
3.堅持能力與知識考核并重。著力加強對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和專業(yè)素養(yǎng)的考查;注重考生一貫表現(xiàn),既重視初試成績,也重視既往學業(yè)表現(xiàn)和潛在能力素質。
4.堅持客觀評價。對復試成績進行量化考核,綜合素質考核也有較明確的等次結果。
二、復試組織管理
一院共有17個研究生培養(yǎng)單位參加2016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包括:一部、研究發(fā)展中心、戰(zhàn)術武器事業(yè)部、10所、12所、14所、15所、18所、19所、702所、703所、102所、11所、101所、13所、704所、772所。
成立由研究生院院長任組長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成員由院屬各培養(yǎng)單位主管領導和院紀檢監(jiān)察部領導組成,負責一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的領導和統(tǒng)籌管理,負責研究生招生工作的監(jiān)督復議工作。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由研究生院工作人員組成,負責執(zhí)行招生工作的相關決定,制訂一院研究生招生復試工作辦法,負責組織協(xié)調各培養(yǎng)單位招生錄取工作,負責審核各培養(yǎng)單位擬錄取名單。
各培養(yǎng)單位成立本單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組。工作小組由單位主要領導牽頭,在一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指導下,負責制定本單位復試工作具體方案并組織實施,負責確定考生面試和綜合能力考核的具體內容、評分標準、程序。復試成員由本單位主管領導、相關研究室領導、導師和專家、學位與研究生教育業(yè)務部門和紀檢監(jiān)查部門人員組成,人數(shù)在5人以上(含5人),負責研究生復試的具體實施工作,且紀檢監(jiān)察部門要全程參與到研究生復試工作中。
三、復試準備工作
1、復試培訓
研究生院復試工作領導小組將于復試前對各培養(yǎng)單位復試小組組長及分管研究生工作的人員進行復試培訓,組織學習復試工作辦法,明確復試原則、復試程序、復試要求。各培養(yǎng)單位復試小組組長及分管研究生工作的人員應在正式復試之前對復試小組成員進行相同內容的培訓。
2、對參加復試考生資格審查的工作程序和辦法
各培養(yǎng)單位要明確進入復試的資格條件和參加復試考生名單,并通知到考生本人。要嚴格查驗復試考生的“準考證”、學歷證書原件、學位證書原件(應屆本科畢業(yè)生交驗學生證,入學時交驗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有效身份證等報名材料原件及獲獎情況等材料原件。對考生的學歷(學籍)信息有疑問的,培養(yǎng)單位應要求考生在4月底前提供權威機構出具的認證證明。各培養(yǎng)單位還應通過《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等資料,或通過函調、外調等方式,對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誠信和品德進行考核。經檢查,對不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者或提供虛假材料者,不予錄取。
四、進入復試最低初試分數(shù)線
1、一志愿考生。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研究發(fā)展中心)≥305分;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戰(zhàn)術武器事業(yè)部)≥315分;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10所)≥320分;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11所)≥300分;
控制科學與工程(12所)≥330分;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12所)≥310分;
控制科學與工程(13所)≥310分;
儀器科學與技術(13所)≥310分;
機械工程(18所)≥300分;
工程力學(702所)≥325分;
材料科學與工程(703所)≥310分;
儀器科學與技術(704所)≥310分;
電子科學與技術(772所)≥300分;
以上專業(yè)單科達到國家A區(qū)相應單科復試分數(shù)線。
2、調劑考生。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研究發(fā)展中心)≥320分;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戰(zhàn)術武器事業(yè)部)≥340分;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10所)≥330分;
航空宇航科學與技術(11所)≥300分;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12所)≥310分;
控制科學與工程(13所)≥310分;
儀器科學與技術(13所)≥310分;
兵器科學與技術(15所)≥330分;
計算機科學與技術(19所)≥310分;
制冷及低溫工程(101所)≥310分;
儀器科學與技術(102所)≥320分;
工程力學(702所)≥325分;
材料科學與工程(703所)≥310分;
儀器科學與技術(704所)≥310分;
電子科學與技術(772所)≥300分;
以上專業(yè)單科達到國家A區(qū)相應單科復試分數(shù)線。
3、對于沒有進入復試但符合調劑條件的一志愿考生,各培養(yǎng)單位應盡快通知其參加其他招生單位調劑,不得擅自向其做出后期追加計劃錄取的承諾。
五、調劑
1、調劑基本條件
⑴須符合我院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專業(yè)的報考條件。
⑵初試成績符合一院復試分數(shù)線的要求。
⑶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
⑷考生初試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統(tǒng)考科目必須相同。
2、有關調劑工作程序
⑴各培養(yǎng)單位應在研招網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以下簡稱“調劑系統(tǒng)”)中及時公布、調整生源缺額信息及調劑要求,積極利用該系統(tǒng)做好調劑工作。
⑵調劑工作由研究生院招生辦公室歸口管理并統(tǒng)一辦理相關手續(xù)。研招辦將根據考生調劑申請和調入單位接收函寄送考生試卷等相關材料,相關材料不得由學生個人攜帶。
⑶接收外單位、其他院系(所)、其他專業(yè)調劑考生必須通過“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調劑,否則無效。
⑷考生可登錄“調劑系統(tǒng)”申請調劑到一院相關培養(yǎng)單位,各培養(yǎng)單位需及時通知符合復試條件考生來院復試,復試合格考生將在系統(tǒng)中確認擬錄取身份。
六、復試的主要方式及要求
1、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必須經過復試并且復試合格。各培養(yǎng)單位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自行確定等額或差額復試方案(差額比例一般在120%左右)。
2、總體復試工作應于4月中旬完成,各專業(yè)具體復試時間和地點由培養(yǎng)單位自行確定,向研究生院備案后可組織實施。培養(yǎng)單位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供的本人聯(lián)系方式,向取得復試資格的考生發(fā)出復試通知,如果聯(lián)系方式發(fā)生變化,請考生直接與培養(yǎng)單位聯(lián)系。
3、復試考核方法
復試考核辦法按照《一院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評分表》(以下簡稱《評分表》)規(guī)定的內容進行。具體復試內容為獲獎情況、專業(yè)基礎知識、素質測評、外語測試和面試五部分。復試采取百分制,其中考生在學期間獲獎及論文、專利情況占10分;專業(yè)基礎知識10分,采取筆試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對相關專業(yè)基礎知識的掌握程度和運用能力;素質測評10分,由研究生院統(tǒng)一組織命題;英語能力20分,可采取聽力10分和口語測試10分,也可采取筆試和口試相結合的方式,主要考核考生聽說能力和寫作能力,由各培養(yǎng)單位自行命題;面試50分,由復試小組對學生進行專業(yè)知識及綜合素質考察;各培養(yǎng)單位應作好復試記錄,填寫《評分表》和《2016年度研究生復試登記表》并存檔。
4、復試成績的評定方法:各培養(yǎng)單位招生人員在認真核查考生提供的基本信息的基礎上,確認考生獲獎及論文專利得分;專業(yè)基礎知識、素質測評和外語測試由各培養(yǎng)單位自行組織并指定專人按照參考答案進行判分;面試由復試小組對考生進行綜合評分。評分辦法為:復試小組成員分別對考生打分,然后計算算術平均值;最后將所有項目得分相加,確定復試成績。復試成績應通知到考生本人。
5、初試、復試的權重分配:初試成績占60%,復試成績占40%。將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按權重進行計算后,確定考生最后得分,擇優(yōu)錄取。
計算公式:總分=×60分+×40分
6、復試須全程錄像。
七、錄取
1、對于提供虛假信息、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不合格以及其他不具備培養(yǎng)條件者不予錄取,后期發(fā)現(xiàn)已錄取的將取消錄取資格。
2、各培養(yǎng)單位最終擬錄取名單應于4月15日之前上報至研究生院審批,上報名單加蓋單位主管部門公章,未審批前不得對考生做出錄取的承諾;擬錄取名單在一院網站公示10個工作日后,通過“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報考試院研招辦進行審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備案。
3、各培養(yǎng)單位應制訂復試、錄取工作預案,建立快速反應機制,要及時調查處理考生的投訴和舉報,妥善處理好復試、錄取環(huán)節(jié)的爭議。
4、體檢不作量化計入總成績,但體檢結果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八、信息公布
一院招生計劃、復試工作辦法、復試名單、擬錄取名單將在一院網站http://www.calt.com和“研招信息公開平臺”向考生公布,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作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九、各培養(yǎng)單位聯(lián)系電話
一部:010-68381937
研究發(fā)展中心:010-68198673
戰(zhàn)術武器事業(yè)部:010-68198945
10所:010-88522954
11所:010-68382233
12所:010-68385525
13所:010-68388949
14所:010-68384428
15所:010-68382768
18所:010-88520130
19所:010-68383063
101所:010-68374460
102所:010-68383636
702所:010-68383133
703所:010-68383321
704所:010-88105599
772所:010-67968115-6108
十、復試工作監(jiān)督舉報電話
一院研究生院監(jiān)督電話:010-68198919
北京教育考試院監(jiān)督電話:010-82837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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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第十一研究院2020年碩士研究生調劑信息 2023-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