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會計職稱考試知識點《中級會計實務》:重組義務
重組義務:
1、同時滿足2+3個條件確認預計負債:
(1)同時存在下列情況的,表明企業(yè)承擔了重組義務:①有詳細、正式的重組計劃,包括重組涉及的業(yè)務、主要地點、需要補償?shù)穆毠と藬?shù)及其崗位性質、預計重組支出、計劃實施時間等;②該重組計劃已對外公告。
(2)需要判斷重組義務是否同時滿足或有事項的三個確認條件。即:判斷其承擔的重組義務是否是現(xiàn)時義務、履行重組義務是否很可能導致經(jīng)濟利益流出企業(yè)、重組義務的金額是否能夠可靠計量。只有同時滿足這三個確認條件,才能將重組義務確認為預計負債。
2、與重組有關的直接支出確認預計負債(與未來經(jīng)營相關的不確認預計負債,發(fā)生時再做賬務處理):
(1)自愿及強制遣散的員工賠償
借:管理費用
貸:應付職工薪酬
(2)不再使用廠房租賃撤銷費用(與重組相關的)
借:管理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