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內(nèi)容:《經(jīng)濟法基礎》之企業(yè)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問題
【學員提問】
有公式: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金額-允許扣除的以前年度虧損。
但是公式中并未減去成本,并且各項扣除金額中也不包括成本。請問這是為什么呢?難道不減去成本,直接用收入減去其他的再乘稅率算企業(yè)所得稅嗎?請老師解惑,謝謝!
【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您的理解有誤,請看教材225頁最下方: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不征稅收入-免稅收入-各項扣除-以前年度虧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