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人民法院管轄*9審行政案件。
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9審行政案件:
(1)對國務院各部門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具體行政行為提起訴訟的案件;
(2)海關處理的案件;
(3)本轄區(qū)內重大、復雜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