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審計是審會計的”;有人說審計是從會計派生出來的,其實那都是些片面之詞,不能很好的闡述審計與會計的本質性區(qū)別與聯(lián)系。那大家想具體來看看會計與審計的區(qū)別嗎?別著急,下面就讓小編來為揭曉會計與審計的區(qū)別吧~
1、性質不同
會計是以貨幣為主要的計量單位,以憑證為依據(jù),采用專門的技術方法,對一定主體的經濟活動進行全面、綜合、連續(xù)、系統(tǒng)的核算與監(jiān)督,并向有關方面提供會計信息的一種經濟管理活動。而審計也分為好幾種,大部分是由獨立的專門機構和人員,依法對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以及有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進行審查評價經濟責任,用以維護財經法紀,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促進宏觀調控,保障國民經濟健康發(fā)展的獨立性經濟監(jiān)督活動。
2、產生的原因不同
會計是為適應社會生產實踐和經濟管理的客觀需要而產生的,并隨著生產的發(fā)展而發(fā)展。而審計產生的原因包括受托經濟責任關系、兩權分離、財產的所有者對經營者無法直接監(jiān)督。
3、對象不同
會計的對象主要是資金運動過程,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資料和其他經濟信息所反映的經濟活動。
4、方法不同
會計方法體系由會計核算、會計分析、會計檢查三部分組成,包括了記賬、算賬、報賬、用賬、查賬等內容,而審計則通過三大程序來貫穿整個工作全過程,先是制定審計計劃,而后實施審計,最后完成審計。
5、責任不同
會計責任是建立健全本單位的內部控制制度;保護本單位的資產安全和完整;保證提交審計的會計資料真實、合法、完整。而審計責任則是按照注冊會計師審計準則的要求出具審計報告,保證審計報告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6、原則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