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某集團下屬2個獨立法人企業(yè)之間簽訂的短期借款合同是否繳納印花稅?
答:《印花稅暫行條例》的附件《印花稅稅目稅率表》對借款合同規(guī)定為,銀行及其他金融組織和借款人所簽訂的借款合同。
因此,非金融組織間簽訂的短期借款合同不屬于印花稅范疇的借款合同,不需要貼花完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