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互聯網 發(fā)布時間:2016-04-15 09:42 責編:admin

1、性質與職能
 
期貨中介機構連接期貨投資者和期貨交易所及其結算組織機構。
 
五個職能:
 
A 克服了期貨交易中實行的會員交易制度的局限性,使更多交易者參與進來。
 
B 使期貨公司集中精力管理有限的會員,由中介機構管理大量的中、小投資者
 
C 代理客戶入市交易――普通客戶無可能入市交易
 
D 對客戶進行相關培訓
 
E 普及交易知識,提供多樣化期貨交易服務。
 
2、美國期貨市場中介機構
 
期貨傭金商(FCM)――類似我國的期貨公司,可以獨立開發(fā)客戶和接受指令,向客戶收保證金,也可為其他中介提供下單通道和結算指令。
 
介紹經紀商(IB)――國際上既可以是機構也可以是個人,一般為機構。為FCM開發(fā)客戶或接受指令,但不能接受客戶資金,必須通過FCM結算。獨立執(zhí)業(yè)的IIB和由期貨公司擔保的GIB。
 
場內經紀人(FB)――電子化交易的交易所內沒有FB。
 
助理中介人(AP)――個人,為期貨經紀商、介紹經紀商、客戶交易顧問和商品基金經理介紹客源的人。
 
期貨交易顧問(CTA)――提供咨詢或預測的服務商。
 
3、國內期貨市場中介機構―主要包括:期貨公司和介紹經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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