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點:吸收直接投資
一、吸收直接投資的含義和種類
1.吸收直接投資的含義
吸收直接投資是指企業(yè)按照“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享收益”的原則,直接吸收國家、法人、個人和外商投入資金的一種籌資方式。
【提示】非股份制企業(yè)籌集權益資本的基本方式。
吸收直接投資的實際出資額,注冊資本部分形成實收資本;超過注冊資本的部分,屬于資本溢價,形成資本公積。
2.吸收直接投資的種類
吸收直接投資分為吸收國家投資、吸收法人投資、合資經營和吸收社會公眾投資四種。
二、吸收直接投資的出資方式
可以以貨幣資產出資、以實物資產出資、以工業(yè)產權出資、以土地使用權出資、以特定的債權出資。
1.以實物資產、土地使用權和工業(yè)產權出資時,應當滿足特定的條件,共性的條件為:作價公平合理。
2.吸收工業(yè)產權等無形資產出資的風險較大。因為以工業(yè)產權投資,實際上是把技術轉化為資本,使技術的價值固定化了。而技術具有強烈的時效性,會因其不斷老化落后而導致實際價值不斷減少甚至完全喪失。
3.《公司法》規(guī)定,股東或者發(fā)起人不得以勞務、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譽、特許經營權或者設定擔保的財產等作價出資。
三、吸收直接投資的程序
確定籌資數量
尋找投資單位
協(xié)商和簽署投資協(xié)議
取得所籌集的資金
四、吸收直接投資的出資特點
1.優(yōu)點
能夠盡快形成生產力
容易進行信息溝通
2.缺點
資本成本較高
公司控制權集中,不利于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