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頓研究院 CPA 研究中心稅法組2018年注會《稅法》考試大綱全面解讀
 
  一、總體變化
 
  變化主要體現(xiàn)在以下幾個方面:
  (1)第1章稅法總論第2節(jié)稅法原則中,由原來的稅收法定原則、稅收其他基本原則、稅法適用原則,合并為稅法基本原則和稅法適用原則。
  (2)章節(jié)順序的調整,將原來“第9章企業(yè)所得稅法”、“第10章的個人所得稅法”,調整為現(xiàn)在的第4章和第5章,其他章節(jié)依次順延。
  (3)由13章增加到14章,新增“環(huán)境保護稅法”,將原來“第6章資源稅法、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改為“第8章資源稅法和環(huán)境保護稅法”,以及“第9章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法和耕地占用稅法”。
  總體而言,經過 2017 年考綱及教材內容的較大調整,除少部分新增內容外,2018 年 CPA《稅法》考綱整體變化不是很大。
 
  二、具體變化
 
  1. 新增內容
  (1)第6章增加了“水資源稅”和“環(huán)境保護稅法”。
  (2)第12章國際稅收的第 6 節(jié)國際稅收征管合作中增加了“稅收公約”。
 
  2. 考綱知識點及能力等級的變化
 
章節(jié)考綱知識點變化能力等級變化
稅法總論第 2 節(jié) 稅法原則中,將稅法原則合并為兩
類,即稅法基本原則和稅法適用原則,但整體內容不變。
無變化
增值稅法無變化無變化
消費稅法 無變化
企業(yè)所得稅法 無變化
個人所得稅法 無變化
城市維護建設稅法
煙葉稅法
無變化無變化
關稅法、船舶噸稅法 無變化
資源稅法
環(huán)境保護稅法
資源稅法中,新增“水資源稅”。另外,新增“環(huán)
境保護稅法”,包括納稅義務人、稅目、稅額、
計稅依據(jù)、應納稅額的計算、稅收減免和征
收管理。
水資源稅 2
環(huán)境保護稅法
納稅義務人 2
稅目、稅額 2
計稅依據(jù) 3
應納稅額的計算 3
稅收減免 2
征收管理 2
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法
耕地占用稅法
無變化無變化
房產稅法、契稅法
土地增值稅法
無變化無變化
車輛購置稅法
車船稅法、印花稅法
無變化無變化
國際稅收第6節(jié)國際稅收征管合作中,新增稅收公約。稅收公約 1
稅收征收管理法 無變化
稅務行政法制 無變化
  備注:等級1——知識理解能力;等級2——基本應用能力;等級3——綜合運用能力。
 
  三、考綱變化解讀
 
  1.新增內容符合國家的稅收政策
  教材收錄了2017年12月31日以前的相關稅收政策,相應的增加了水資源稅和環(huán)境保護稅。
 
  2.調整章節(jié)順序但內容變化較小
  雖然將所得稅章節(jié)提前,并將資源稅與城鎮(zhèn)土地使用稅和耕地占用稅進行章節(jié)拆分,但對考試的內容和能力能級的要求并無太大變化。
 
  3.新增知識點需要重點掌握
  如上文所述,今年新增的稅種及知識點,請考生認真學習,重點掌握。
  2018年CPA《稅法》教材內容將如何變化,待教材出版后我們將進一步進行解析。
 
  2018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