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證(筆試)考試科目
  • 更新時間:2021-01-12
  • 責編:smile

教師資格證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兩部分。具體科目如下:

類別 筆試科目 面試
科目一 科目二 科目三
幼兒園 綜合素質(zhì) 保教知識與能力 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小學 綜合素質(zhì) 教育教學知識與能力 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初級中學 綜合素質(zhì) 教育知識與能力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高級中學 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 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中職 文化課教師 教育教學實踐能力
專業(yè)課教師 (試點省自行組織) (試點省自行組織)
中職實習指導教師 (試點省自行組織) (試點省自行組織)

注1.初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品德、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歷史與社會、科學等15個學科。

注2.普通高級中學的《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科目分為:語文、數(shù)學、英語、物理、化學、生物、思想政治、歷史、地理、音樂、體育與健康、美術、信息技術、通用技術等14個學科。

注3.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面試不分科目。

注4.小學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科目分為:小學語文、小學英語、小學社會、小學數(shù)學、小學科學、小學音樂、小學體育、小學美術、*小學信息技術、*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小學全科。

注5.初級中學、普通高級中學、中職文化課類別教師資格考試面試科目,與筆試科目三學科知識與教學能力相同。報考*日語、*俄語、*心理健康教育3科考生,該類別筆試科目一、科目二合格即可進行面試報名。

注6.部分省份未開考帶*科目,有關開考情況請考生關注所在省報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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