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資格考試簡介
  • 更新時間:2021-01-12
  • 責編:smile

  • 教師資格考試,全稱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簡稱:NTCE)。是由國家建立考試標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全國統(tǒng)一考試。

    根據(jù)我國《教師法》和《教師資格條例》規(guī)定,中國公民在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中專門從事教育教學工作,應當具備教師資格。經(jīng)教師資格考試合格的公民,可申請教師資格證書,認定教師資格。

    教師資格考試分為省考(即,地方自主考試)和國考兩種形式。省考由各省份、自治區(qū)、直轄市自行出卷、閱卷,自行組織安排。國考由國家教育部考試院統(tǒng)一出卷,劃定考試合格線,采用統(tǒng)一標準閱卷。目前,全國除港、澳、臺之外,僅新疆、西藏和內蒙古為地方自主考試,其余28個省、直轄市和自治區(qū),已全面實行國家統(tǒng)考政策。

  • 證書星級:

    考試目的:通過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考查申請人是否具備教師職業(yè)道德、基本素養(yǎng)、教育教學能力和教師專業(yè)發(fā)展?jié)撡|。嚴把教師入口關,擇優(yōu)選拔樂教、適教人員取得教師資格。

    考試類別:教師資格考試包括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申請認定中等職業(yè)學校文化課教師資格、中等職業(yè)學校專業(yè)課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者參加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

    考試性質: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是由國家建立考試標準,省級教育行政部門組織的全國統(tǒng)一考試。

    考試對象:

    ①試點省份內所有申請幼兒園、小學、初級中學、高級中學、中等職業(yè)學校教師資格和中等職業(yè)學校實習指導教師資格的人員須參加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

    ②試點工作啟動前已入學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師范類專業(yè)學生,可以持畢業(yè)證書直接認定相應的教師資格。試點工作啟動后入學的師范類專業(yè)學生,申請中小學和幼兒園教師資格應參加教師資格考試。

    考試方法: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各科目采取紙筆考試。筆試各科成績合格者,方可參加面試。

    考試標準:教育部制定并頒布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小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初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高級中學教師資格考試標準??荚嚇藴室?guī)定了教師教育教學能力的基本要求,是確定考試科目和考試大綱的依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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