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yè)《個人理財》重點知識:金融衍生工具的交易主體
  金融衍生工具有四類交易主體:套期保值者、投機者、套利者和經(jīng)紀人。
  (1)套期保值者,又稱風險對沖者,他們參與金融衍生工具的目的是減少未來的不確定性,降低甚至消除風險。
  (2)投機者。投機者的直接目的是謀取利潤,即賺取遠期價格與未來實際價格之間的差額。
  (3)套利者。套利者通過同時在兩個或兩個以上市場進行交易,獲得無風險的套利收益。套利又分為跨市套利、跨時套利和跨品種套利,在不同地點市場上套作,或在即期、遠期市場上和不同品種間套作,以獲取無風險收益。
  (4)經(jīng)紀人。經(jīng)紀人主要通過自身的專業(yè)知識信息、信譽和技能,以促成交易、收取傭金為目的,擔任交易商和客戶的中介。在交易所市場的交易活動中,貨幣經(jīng)紀商也經(jīng)常受客戶委托或集合客戶的資金,以自身名義參與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