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8.10票據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P274-276)
  票據詐騙罪:明知是偽造、變造、作廢的匯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冒用他人的匯票、本票、支票;簽發(fā)空頭支票或與其預留印鑒不符的支票以騙取財物的;匯票、本票的出票人簽發(fā)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在出票時作虛假記載以騙取財物的。
  金融憑證詐騙罪:使用偽造、變造的委托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的;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采用是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方法,利用銀行結算憑證進行詐騙活動,數(shù)額較大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