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
  你院滬高法[1995]6號《關于被告人被收容審查決定經行政判決撤銷被收容審查的日期應否折抵刑期的請示》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
  公安機關的收容審查決定經人民法院行政判決撤銷,被收審人依法獲得賠償后,又因同一事實被人民法院判處刑罰的,其被收容審查的日期不予折抵刑期。